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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第十五批新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经审核,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有3人。为使此项工作做到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同时便于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8-6812229。

附件:2023年第十五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单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2023年第十五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单

王云龙凤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员

黄秋婵凤山县教育局保洁员

何冬云中国共产党凤山县委员会党校保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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