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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公开招聘员额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公开招聘员额人员公告》的要求,我校经过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初审,现将资格初审结果(见附件1)及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等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3日-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春晖楼406办公室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17日(周日)上午8:30开始(详见准考证)

四、参加复审人员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须出示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员额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出具就读情况证明;岗位条件中有中共党员政治面貌要求的,还需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须本人当场进行心理测试。未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再补测,同时取消考试资格。

3.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4.请密切关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有关招聘考试信息。

资格初审结果公告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826—2256100,18280980587,丰老师。

附件:

1.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公开招聘员额人员资格初审汇总表

2.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员额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2月6日

附件:1.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公开招聘员额人员资格初审汇总表.doc

附件:2.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员额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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