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审判辅助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性质
(一)岗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
(二)名额:1名
(三)性质: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女性,年龄21至35周岁(计算年龄的截至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身体健康,身高1.65米及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兵、体校毕业生可放宽至中专;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五通桥区范围内或经常居住地为五通桥区范围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考
1.本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及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周三)至12月8日(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五通桥区法院办公楼404政治部(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心路237号)。
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请扫描二维码)、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材料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自愿报名,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合格择优录用。
(三)面试
1.面试人员:提交报名表后经初步审查符合资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开始进行。
3.面试地点:五通桥区法院办公楼402会议室(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心路237号)。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由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体能测试
由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在面试当天(2023年12月11日)下午14:30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或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由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考察。考生由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及本人征信证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
(六)待遇和管理
面试、体能、体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符合聘用条件且有意愿被录用的人员与乐山友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以劳务派遣方式到我院工作。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支付工资。
其他事项
特别提醒:
1.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能、体检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携带。
2.本次招聘从报名至聘用各个阶段,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调整、补充、提示等所有事项均会电话通知到人,如因考生没有未及时接听电话而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咨询电话: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833-3302161
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5日
原标题:五通桥区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5Lp8dWtqeJnqT9UzaP3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