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不足矛盾,结合我市养殖业发展需要,我局面向全市公开招募13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按三江、江源、大划、羊马、白头、隆兴、道明、观胜、元通、廖家、街子、怀远和文井江、崇庆和崇阳13个片区划分,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3名。
二、服务期限及待遇:服务期限1年,每名特聘专员年服务报酬3万元包干经费。劳动合同与崇州市农业农村局签订,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薪2000元。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劳务关系。试用期满合格的,月薪2200元,服务期满后,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一次性发放4000元,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三、报名条件:具有畜牧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具有畜牧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同等条件下基层聘用的畜牧兽医村级防疫员优先选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1、2023年12月7日-12月11日期间,凡符合特聘条件的,到崇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崇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站申请填写《崇州市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报名表》,并提交学历证明、身份信息、1寸彩色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报名信息应真实填写,否则视为放弃特聘考核资格。
2、咨询电话:82381038
3、2023年12月13日,由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报名选聘动物防疫专员人员统一进行考核。
笔试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统一考试,满分100分。确定入围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0%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均纳入入围人选。
面试
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面试方案,选派考官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具体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体检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学历、正规院校毕业生、工作经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人员到崇州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需体检合格。
五、公示:按照技能考核及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天。
六、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初步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签订协议:市农业农村局与拟聘人员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一年。
八、考核管理:(一)工作内容:1、为我市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3、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4、为市乡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基层聘用的畜牧兽医村级防疫员在特聘为动物防疫专员后,除承担原有工作任务外,还需要承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特聘期间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天,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终止特聘服务。
(二)考核方法:特聘专员平时的使用、管理、考勤和考核由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站负责。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
附件:崇州市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报名表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