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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苴镇街道)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按照“属地保障、公安管理、融合推进”原则,依据《南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实施办法》,如东县公安局联合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苴镇街道)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性质)。工作职能主要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与安保活动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苴镇街道)共招聘 11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

02

招聘范围

面向苴镇籍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03

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苴镇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40周岁;

4.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高1.68米及以上,矫正视力4.9及以上,身体健康,无纹身,语言表达流畅,吐字清晰,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

6.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终止劳动合同。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04

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和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统一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 12 月21 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掘港镇人民南路72号,南通五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徐先生 13404204518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当地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军人除以上相关证件外须持退伍军人证件。各证书、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同时提交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笔试闭卷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通知考生。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的全部参加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含)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评项目包括:立定跳远、俯卧撑、10米×4往返跑、1000米共四项,综合体能不达标予以淘汰。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形式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笔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七)政审

经过体检筛选后,根据总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前科劣迹、现实表现等。

(八)公示

经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公示5天。

(九)录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由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苴镇街道)委托南通五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正式录用。本次招聘的人员为辅警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辅警待遇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05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4591122

附:《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pdf

如东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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