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16-24周岁失业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群体。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本县户籍;(二)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三)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四)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身体能够适应所从事的工作;
(五)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满36个月的;
2.通过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3.有工商注册信息的;
4.已享受养老待遇的;
5.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计划补录城镇公益性岗位53个。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到12月7日
报名地点:车王镇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人社所
咨询电话:0543-8177802
报名须提供材料(一式两份):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个人页)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还需提供单亲和抚养的相关证明、子女的户口本或身份证;
(4)登记失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还需提供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书。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人员需填写《车王镇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并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五、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新录用派遣人员的月工资为1820元,按月发放,并按有关要求缴纳保险,其他福利待遇由聘用单位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与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劳务协议原则上每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动态岗位管理
按照文件要求,城乡公益性岗位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各附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本公告由车王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解释。
车王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