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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红十字救援队招募公告

为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建立和完善我县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县红十字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援、救灾工作能力,依据《宿州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能力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灵璧县红十字会决定面向全县招募红十字救援队队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队伍简介

灵璧县红十字救援队是在灵璧县红十字会领导下的一支救援队伍,队员由红十字志愿者组成。灵璧县红十字救援队以志愿服务方式参与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开展防灾减灾等工作,不提供有偿服务,也不参与商业活动。

二、主要任务

(一)防灾减灾、红十字知识宣传工作。在学校、社区、工厂企业等公共场所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护、逃生避险等技能普及与宣传,做好救灾物资整理储备、应急转运等工作。宣传红十字法律法规、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相关知识。

(二)应急救援工作。当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深入灾害现场开展受灾区域评估;组织、参与、协助救灾救助物资装卸、转运、发放,受灾群众转移、帐篷搭建等救援服务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队培训实操演练和志愿服务活动。

(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募人数及条件

(一)招募人数:10-20人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2.认同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遵循“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严格遵守红十字救援队章程,坚定维护红十字救援队声誉。

3.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为公益事业奉献的热情,品行端正,有良好征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4.顾大局、识大体,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乐观,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服从指挥。

5.年龄18至45岁(特殊条件下可放宽至50岁),身体健康,体力较好,有独立经济能力,能够胜任应急救援工作。

(三)优先条件:

1.具有医疗、社区工作者、消防等职业经历者;

2.退伍军人、户外运动爱好者,无线电爱好者;

3.具有野外驾驶等与赈济救援有关的技能。

四、红十字救援队队员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参与红十字赈济救援队组织的各项培训;

2.对红十字救援队工作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3.使用红十字救援队配备的服装、设备;

4.有按照组织程序退出红十字救援队的自由;

5.红十字救援队为队员提供的相关保障措施。

(二)义务

1.遵循红十字运动宗旨和基本原则;

2.遵守红十字救援队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与红十字救援队组织的训练和救援活动;

4.妥善使用和保管红十字救援队服装、装备及其他救援队资产。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12月31日

2.邮箱报名:sino92@126.com

3.联系人:卢迎春 联系电话:18611385507

4.报名者须填写并提交《灵璧县红十字救援队队员报名表》

5.纸质报名材料,统一交灵璧县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灵璧县光明大街南段建设银行三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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