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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闽南师范大学校内岗位公开竞聘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有效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及转岗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闽南师大〔2019〕228号)文件及实际情况,现制定2023年校内岗位公开竞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竞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我校在编在岗人员。

2.截至2024年9月,竞聘至学生处岗位的人员需进入我校工作满2年,竞聘至其他岗位的人员需进入我校工作满4年。

二、竞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2023年闽南师范大学校内竞聘岗位汇总表》

三、信息发布

经审核后,在我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页公布竞聘信息。

四、报名方式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竞聘人员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2日工作时间,逾期不再接收。

3.报名方式:提交《闽南师范大学校内岗位竞聘报名表》(附件2)、《闽南师范大学校内岗位竞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等)复印件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附件3请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同时发送至邮箱1826393002@qq.com。个人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

五、考核

1.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将报名人员信息审核公示三天后反馈给用人部门,由用人部门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的监督下组织考核。

2.具体考核方式由用人单位自定。考核分数设合格线70分;若实际竞聘人数不多于岗位需求人数,考核合格分数需在80分及以上。各用人部门从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报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六、公示及手续办理

1.拟录用人选结果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页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

2.本次竞聘成功的人员若原岗位为思政岗位,办理转岗手续时间为2024年9月,在手续办理前需同时承担原岗位和新岗位工作任务,主岗为原岗位。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竞聘未尽事宜由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科技楼北1305调配科,联系人:苏雅蓉、尤玲玲,联系电话:0596—2591337。

八、监督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校纪委对本次竞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337、0596-2591404。

附件:

1.《2023年闽南师范大学校内竞聘岗位汇总表》

2.《闽南师范大学校内岗位竞聘报名表》

3.《闽南师范大学校内岗位竞聘报名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12月7日

附件【附件1:2023年闽南师范大学校内竞聘岗位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闽南师范大学校内岗位竞聘报名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闽南师范大学校内岗位竞聘报名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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