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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根据《肇庆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管理办法(修订)》(肇高管办函〔2023〕8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政府雇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5、具备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及相应工作经历;6、初级雇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7、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相关证书取得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或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法:

(1)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持《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用于贴报名表)到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肇庆高新区建设路40号)四楼综合科办理报名手续(除《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外,其他证件、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人”处亲笔签名并发送扫描件,并扫描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发送到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邮箱,邮箱地址:zqgxzhzf@163.com(邮件主题:应聘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政府雇员)。

(2)本次招聘考试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联系人:丁金萍,联系电话:0758-3639813。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使用学历与专业要对应(即以同一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专业为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考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的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

2、面试: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拟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形象礼仪等。面试题目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命制。

评分方式:面试采取百分制,根据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其余评分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确定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费)。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聘用的,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拟聘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批。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肇庆高新区政府雇员标准计发。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交的个人材料真实无误,如发现材料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本方案由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doc

附件2: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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