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6名、辅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哲学类相关专业;
3.限西双版纳州本地户籍或生源,年龄20-35周岁(1988年12月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6.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7.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机关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8.报考辅警应具有B1以上驾照;
9.在满足应具备的上述条件上,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军人择优录用。
(二)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吸毒人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月12日;报名方式:填写《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发送至bnfyzzb@126.com邮箱。咨询电话:2192264。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参加后续招聘环节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参加后续招聘环节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因应聘人员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及岗位技能测试。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及岗位技能测试,岗位技能测试聘用制人员采取听打测试的方式、辅警采取警体技能测试、驾驶技能等的方式进行。
(四)考察政审及体检。对已通过笔试及岗位技能测试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时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进行考察人选的学历、履历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进行考察政审,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做出综合评价;组织体检。
三、工资福利
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的工资(五险)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录用。
附:《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2023年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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