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审判辅助力量,茄子河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聘用制文员1名(男女不限)。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至2003年12月);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七)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八)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文员情形的。
四、报名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完整填写后将《报名登记表》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以“姓名+手机号”命名。将压缩包发送至邮箱583691010@qq.com,邮件标题为“聘用制文员报名+姓名+性别+手机号”完成报名。以收到“报名成功”回复邮件的视为成功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8:30至2023年12月8日17:00止。
3.资格审核: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11日政治部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填报要求:每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特别提醒: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报考者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含高中或中专)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及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1.考试分为图文编辑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第一阶段:技能测试
(1)考生自备电脑,在规定时间内制作规定主题视频短片,视频短片要形成独立视频格式文件,此项满分50分。
(2)在规定时间内制作微信宣传页面,包括宣传文稿和图片,此项满分50分。
以上两项成绩合计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1)复审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按照职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并公布。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5.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并公布。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照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并公布。
六、体检和政审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对拟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进行政审(调取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单位的调取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
3.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个人失信、个人征信、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4.考生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官方网站“茄子河区人民法院网”公示3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文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实际续签劳动合同。
八、工资福利1.工资待遇。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享有相关假期。
九、其他事项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0464-8811938);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报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时刻关注茄子河区人民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考生报名时即视为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