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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社发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金华社发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税务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 1988年 10月15日以后出生);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审计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3.熟悉办公软件等操作使用;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工作认真细致,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宋濂路与政和街交叉口(东富大楼),国家税务总局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税务局501办公室;

3.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表等材料。

报考人员若未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或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则视为无效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同时,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咨询电话:0579-83200376、83200385。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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