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前锋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管护水域就近原则(应试者的户籍在应聘流域附近);
3.限男性(水上工作安全及长期执行夜间行动需要),责任心强、有担当、敢于逗真碰硬、具有公益心,年龄在18-5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4.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语言表达清晰、顺畅,能熟练使用手机拍照、摄像、录音、信息传输等基本功能;
5.身体健康,裸眼视力1.0及以上(含矫正视力),无重大疾病史;
6.擅长游泳(能直线游泳50米以上,不限泳姿和时间);
7.同等条件下本区无非法捕捞记录的退捕渔民优先,退捕渔民中符合上述条件的贫困户或其家庭成员优先。没有退捕渔民自愿参加的,由镇在当地群众中推荐。
(二)禁止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贪污、受贿等经济原因受到处分的。
4.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有意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者持村委会(社区)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前锋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政协助巡护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需完整填写,注明报考河段)(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材料,否则取消参选资格)将资料交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区政府斜对面,联系电话0826-2608889)。
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前锋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政协助巡护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鑫康公司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仅用于本次招聘。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查:鑫康公司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和所报职位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由鑫康公司电话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再通知。
四、考试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笔试对象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总分低于70分取消资格),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笔试测试内容为禁渔护渔政策相关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与应聘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鑫康公司组织前往前锋区级人民医院体检。
六、确定招聘对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对象,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工资1970元/月,缴纳五险,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若拟聘用人员经试用不合格或其他自身原因无法胜任的,不予正式聘用。
附件:1.巡护河段岗位需求表
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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