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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

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9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受理机构:中共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干部人事处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

电话:022-83605309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中共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中共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

中共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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