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环节及部分岗位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2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瑞昌市岗位面试、体检及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
1.瑞昌市自然资源事业中心技术员岗位(岗位代码:2023769),因报名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瑞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职员岗位(岗位代码:2023770),因无人报名,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面试
部分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面试;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一)面试对象
1.需笔试岗位的拟入闱面试人员(详见附件1);
2.不需笔试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的拟入闱面试人员(详见附件2)。
(二)面试时间
瑞昌市所有岗位面试时间均为:2023年12月17日(星期日);
考生须于当天早上7:00到达面试地点,迟到4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瑞昌市第四小学(瑞昌市湓城东路36号)。
(四)面试准考证领取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定于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请考生于当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工作时间)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以及2寸证件照1张,到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昌市浔阳东路100号)七楼人事专技股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考生因故不能前来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进行。对委托他人前来的,除须提供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复印件外,还须携带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有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的委托书。
(五)面试内容及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内容类别不同,面试按照报考《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分为两个类别,每个类别面试分开组织实施。
1.报考《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2.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医疗卫生及相关岗位(含医、药、技、护)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医疗卫生知识进行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面试采用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
(六)面试流程
面试点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凭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面试准考证排队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考生入场后,将随身物品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后,经安检口安检进入对应的候考室候考、抽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岗位和综合类事业单位面试岗位按抽签顺序由联络员依次引领至面试考场。考生面试结束后,须在指定地点等候,待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点。
(七)拟入闱体检分数合格线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成绩(不含加试答辩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含加试成绩)+加试答辩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九)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瑞昌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
三、体检
(一)体检的原则
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初定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8:00,8:20仍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集中地点:原九江市沃尔玛广场(九江市庐山南路)。
(三)体检的项目与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四)注意的事项
1.请考生下载《考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3),仔细阅读并签名。
2.考生须于体检规定时间之前空腹到达体检集中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每位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考生体检须知》、书写笔、近期免冠1寸照片(与面试准考证照片同底)一张及体检费。
4.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6.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做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妇科、X光等)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
7.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事宜
考察在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初定于2024年1月5日(星期三)之前开展考察(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考察对象)。用人单位需调阅考察对象的档案,请考生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个人档案在考察期间能顺利调阅。考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考察对象无违法乱纪,参与邪教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部门出具);2.有工作单位的考察对象应出具工作单位的现实表现材料,有无违纪情况;3.考察对象近三年来学习工作小结。请考察对象提前做好准备。以上材料如需开具调档函、介绍信的,请和用人单位联系开具。逾期未能提供档案和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792-4222233
政策咨询电话:0792-4220201
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