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大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大邑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以报名当天计算);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需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1.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单位统一购买六险一金。
5.参与岗前、在岗、专项教育培训。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2023年12月14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邑分公司(大邑县晋原街道邑新大道873号大邑商会大厦5楼
4.咨询电话:028-60553866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了解具体招聘需求,报考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资料。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通过咨询电话告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提交资料以下材料便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本人户口原件及复印件2份(首页及本人页);
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2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④一寸免冠照4张;
⑤个人征信材料(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⑥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1份;
⑦特别优秀人员可提供满足优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由招聘方对报考本单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至12月15日17:00。
5.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在“成都大邑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告。
6.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予以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1.报考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60分钟,中间不设休息时间。心理测评以现场手机扫码进入测评程序的方式开展,请保持手机电量充足网络通畅,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
(二)体能测评1.参加笔试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为准。考生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或800米(女)跑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2011〕48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年龄以体能测评当天实际年龄为准)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面试1.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面试比例(详见《职位表》进入面试人员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公告于体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大邑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
2.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六、体检、政审和公示
1. 心理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公告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大邑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2.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3.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审1.体检合格人员,由大邑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大邑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2.被聘用人员与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邑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大邑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相关工作。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3.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合同首次签订年限为2年,试用期两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格的此后每两年续签一次合同。
5.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八、纪律与监督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报考者自行及时关注“成都大邑公安”微信公众号,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心理测评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当招聘相应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当成绩排名相同时,以面试高者优先)。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大邑县公安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28-88298510(大邑县公安局政工室)028-60553866(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邑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