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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2023年区聘派遣制人员择优选聘“双轨制”人员01岗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观山湖区2023年区聘派遣制人员择优选聘“双轨制”人员工作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的规定,观山湖区2023年区聘派遣制人员择优选聘“双轨制”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01岗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名单

详见附件《观山湖区2023年区聘派遣制人员择优选聘“双轨制”人员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二、体能测评日期和地点

测评日期:2023年12月9日(星期六)09:00-12:00

测评地点:贵阳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部(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78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本次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和全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测评项目为:

(一)纵跳摸高;

(二)10米×4往返跑;

(三)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一)男子组

项目

合格标准

测试要求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秒

≤134秒

两次确定成绩

1000米长跑

≤4分25秒

≤4分35秒

单次确定成绩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三次取最高成绩

(二)女子组

项目

合格标准

测试要求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秒

≤144秒

两次确定成绩

800米长跑

≤4分20秒

≤4分30秒

单次确定成绩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三次取最高成绩

每个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测评考生宣布测评结果。

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在测评前可进行一次试测,但不计成绩,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考生有一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纵跳摸高或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结果不达标或测评违规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项目测评。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如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于测评日上午8:00前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达贵阳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部多功能厅集中检录,经检录合格后按序参加体能测评。12月9日上午8:30仍未到达体能测评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五、特别提示

(一)请考生自行携带有关证件、运动鞋、运动服等物品,并妥善保管。

(二)请考生按照“纵跳摸高”项目的要求提前修剪指甲。

(三)请妥善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体能测评考点。

请考生仔细阅读《选聘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观山湖区2023年区聘派遣制人员择优选聘“双轨制”人员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联系单位:区派遣聘用改革办;联系电话:87998297)

观山湖区区派遣聘用改革办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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