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吉林化工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1号)》和《关于2023年吉林化工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1号)的补充公告》有关规定,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朴月梅等5名拟聘用人员,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8日。
监督举报电话:
0432-62185019(吉林化工学院组织部人才办)
0432-63083350(吉林化工学院纪检监督部门)
附件:2023年吉林化工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1号公告第十三批)
吉林化工学院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