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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自贡市贡井区委员会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

为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自人社发〔2021〕12号)文件要求,启动共青团自贡市贡井区委员会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一)用人单位:

共青团自贡市贡井区委员会

(二)岗位名称:

群团工作

(三)计划安置人数:

1

(四)工作内容:

协助开展 “青年之家”等公益性志愿服务场所日常管理,为青年提供文化学习、休闲娱乐、婚恋交友、志愿公益、创业就业等各类志愿服务。

二、工作要求和条件

(一)工作要求:

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工作细致耐心,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志愿服务精神。

(二)安置对象和条件:

已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待遇;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15日);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安置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8日—12月15日。

2.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联系邮箱:1417978055@qq.com。

3.相关要求:

报名时需发送以下资料(pdf版本)到指定邮箱。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个性化就业援助记录表》,《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各级残联辞退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公益性岗位情形的。

(二)用人单位面试

报名结束后,我委将通知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我委电话通知。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参照单位正式职工进行管理,享受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他待遇参照执行。

五、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共青团自贡市贡井区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3-332140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登记表编号

共青团自贡市贡井区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
就业创业证

编号

文化程度身高
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是否享受过个性化就业援助是否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
最近一次失业时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困难类型
现住地址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其他联系方式

序号专长工种技术等级从事年限说 明
1

2

3

序号择业工种月薪要求其他要求
1
2
3
推荐去向第一次是否成功
第二次是否成功
第三次是否成功

用人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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