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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平昌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巴中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经网络报名、笔试、面试等公开考试招聘程序,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及体检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体检对象确定

根据《公告》中关于“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参加了该岗位笔试且有有效成绩的参考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招聘中不予聘用”等规定,并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共195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6日(星期六)在指定的医院进行。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最终结果视为不合格。

(二)体检前准备

请列为体检对象的考生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办理相关手续。体检费按500元/人准备,于体检时自行向承检医院缴纳。补充检查和复检费用据实另计。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0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所有应试环节,并取得有效成绩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三、参检注意事项

1.考生要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做好行程安排,注意行程安全,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

2.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3.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4.体检当天应避免穿戴各类首饰及装饰品。

5.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6.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7.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附件:巴中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平昌县)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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