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有21个岗位(招聘30人)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1:3)要求,该类岗位具体报名情况详见附件。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及用人单位申请,经研究,现将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岗位开考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开考岗位(16个)
1.平潭综合实验区考古遗址公园保护与发展中心(壳丘头遗址博物馆)(01)岗位(招1人);
2.平潭综合实验区考古遗址公园保护与发展中心(壳丘头遗址博物馆)(02)岗位(招1人);
3.平潭综合实验区考古遗址公园保护与发展中心(壳丘头遗址博物馆)(03)岗位(招1人);
4.平潭第一中学(07)岗位(招1人);
5.平潭第一中学(08)岗位(招3人);
6.平潭麒麟小学(09)岗位(招1人);
7.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02)岗位(招2人);
8.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03)岗位(招1人);
9.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04)岗位(招1人);
10.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05)岗位(招1人);
11.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07)岗位(招1人);
12.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08)岗位(招1人);
13.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11)岗位(招1人);
14.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12)岗位(招1人);
15.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13)岗位(招1人);
16.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14)岗位(招1人);
以上16个岗位因无人报名、无审核通过人员等缘由,未达到招聘公告要求的1:3最低开考比例要求,根据单位申请,经研究决定,取消开考,共减少招聘计划19人。
二、减少拟聘人数岗位(3个)
1.平潭第一中学(01)岗位(招3人);
2.平潭第一中学(03)岗位(招3人);
3.平潭第一中学(04)岗位(招3人)。
以上3个岗位未达到招聘公告要求的1:3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经研究决定,缩减招聘人数准予降低比例开考,即:
1.平潭第一中学(01)岗位由招聘3人缩减为1人;
2.平潭第一中学(03)岗位由招聘3人缩减为1人;
3.平潭第一中学(04)岗位由招聘3人缩减为2人。
以上3个岗位共减少招聘计划5人。
三、准予开考岗位(2个)
1.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01)岗位(招1人);
2.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06)岗位(招1人)。
经研究决定,准予以上2个未达开考比例要求岗位开考。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