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青藏高原气象研究院(以下简称高原院)于2022年9月由中国气象局批准成立,是中国气象局、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级科研机构,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气科院)、四川省气象局(以下简称四川省局)、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以下简称成信大)、西藏自治区气象局等单位联合举办。高原院立足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定位,面向国际气象科技前沿、国家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文明建设三大需求,着力解决我国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所面临的青藏高原大气科学关键科学和核心技术问题,为国家在高原及其周边地区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修复、稳边固边、重大工程建设气象保障等提供战略科技支撑。
高原院由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以下简称高原所)和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青藏高原气象研究所共同组成。其中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是2002年经国家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批准成立的非营利国家公益性科研机构。高原院围绕青藏高原及周边地区气象业务关键技术和重大气象保障需求,牵头组织凝练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开展高原气象多圈层综合观测体系建设技术、高原气象多圈层相互作用过程与数值模式关键技术、高原天气气候异常的机理和预报理论、高原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评估及“双碳”目标支撑技术、西南区域气象预报预警关键技术研发。联合高原周边省(区、市)气象局以及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高原气象研究,统筹部署高原气象重大科技任务以及实验室、野外科学试验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及业务应用,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气象科技支撑。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岗位性质 | 专业 | 学历 | 需求数 |
高原天气研究 | 科研 | 气象类 | 博士研究生 | 2 |
高原观测与研究 | 科研 | 气象类 | 博士研究生 | 1 |
高原观测与研究 | 科研 | 气象相关类 | 博士研究生 | 1 |
数值模式研发与应用 | 科研 | 气象类 | 博士研究生 | 1 |
数值模式研发与应用 | 科研 | 气象相关类 | 博士研究生 | 1 |
高原气候变化 | 科研 | 气象类 | 博士研究生 | 1 |
高原气候变化 | 科研 | 气象相关类 | 博士研究生 | 1 |
气象应用研发 | 科研 | 气象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气象应用研发 | 科研 | 信息技术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气象事业,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专业按照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附件)认定。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4.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择业期内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三、报名和考试
1.接收简历时间:2023年11月15日9点至2023年11月30日17点
2.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发送简历(包括有效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等)及相关证明材料、业绩成果附件到285772053@qq.com,或登陆中国气象局气象人才招聘系统http://zp.cmatec.cn,注册、登录后投递简历。
3.资格审查。我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考试。我单位将在收到简历后根据具体岗位需求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笔试或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未进入面试环节的将不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要求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气象人才招聘网站(http://zp.cmatec.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若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就业协议及取得派遣资格的,视为放弃聘用。
六、聘用
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入职手续,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录用为四川省气象部门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
报到时必需同时具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公开招聘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康老师:028-67897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