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要求,2023年12月9日对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综合类)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了面试,现将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布,并将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察体检工作自2023年12月12日开始,2023年12月26日前结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察体检组织和实施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1、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入职审核工作的通知》(菏人社〔2021〕14号)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提供入职审核专题报告。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
2、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其他事项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予2023年12月15日前,到单县人社局504室领取考察体检相关材料;2023年12月26日前,提交《干部基本信息审核确认表》、《入职审核专题报告》、《体检表》。
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