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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口区总医院2023年秋季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旅顺口区总医院依托区人民医院组建,将旅顺口区中医医院、旅顺口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卫生院全部纳入总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

旅顺口区人民医院建院于1945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综合型医院,是全区人民的医疗中心、急救中心、体检中心,是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医疗联盟的紧密层成员单位、半岛医院联盟理事单位。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等27个临床科室,医学影像、检验、超声等7个医技科室。其中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眼科、肾内科、心血管内科为市二级重点学科,肾内科、眼科、神经内科为市基层名科。设有胸痛中心、卒中中心、新生儿抢救中心、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创伤中心。

旅顺口区中医医院始建于1957年,是旅顺口区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同时也是大连蛇岛医院、旅顺口区骨伤病专科医院,大连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设有22个临床医技科室,康复科为辽宁省重点专科,骨伤科、脑病科为辽宁省特色专科,设有综合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五官科、针灸科、治未病科等科室。同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301医院合作,是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联体单位。

根据总医院的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

2.思想品德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不得有纹身;

4.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报名相关要求

1.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10日

2. 报名材料:

(1) 报名者请下载附件“应聘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

(2) 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学历证明的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证明,学信网学历证明等)。

(3) 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执业证明的复印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

(4)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及录用资格。

3. 报名方式:邮寄快递

4. 邮寄地址:

(1) 报考旅顺区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岗位的应聘者请邮寄至:旅顺总医院人事管理中心 大连市旅顺口区白云街13号 征兵体检站四楼。

(2) 报考旅顺口区中医医院的应聘者请邮寄至:旅顺中医医院人事科 大连市旅顺口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顺康街109号11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相关信息、执业证、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件的原件,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面试,在笔试当天,笔试之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参加笔试。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应聘人员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

完备用人手续。

七、咨询电话

旅顺总医院人事管理中心:0411—86615105

旅顺口区中医医院人事科:0411-39359869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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