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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协管员4名(非正式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协管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工作制度;

2.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3.户籍或居住地在宜都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热爱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日晚上自愿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5.品行端正、道德良好、热心公益,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聘用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一)现场报名。

1.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休息日除外),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302办公室(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137号),联系人:龚韦,电话0717-4908627、18871720325。

2.报名所需资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个人银行征信记录、《宜都市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1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1份。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3.报名后,报考人应保持《宜都市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电话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招聘的,责任由报名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接受资格审查,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及复印件审核一致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若报考人员提供伪造、变造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个人体态仪表、精神面貌、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得分计算最终成绩并当场公布。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自动弃权面试,其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将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yidu.gov.cn/)和“宜都城管”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则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市城管执法局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村(社区)或者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其名单将在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yidu.gov.cn/)和“宜都城管”微信平台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招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后,录取人员与宜都市天力劳动和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凭宜都市天力劳动和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派遣通知单到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上岗,本次招录实行1个月试用期。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解释。具体事宜请与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系。联系人:龚韦;联系电话:18871720325。

特此公告。

附件:宜都市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x">附件:宜都市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x

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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