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佳木斯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报考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佳木斯市司法局、佳木斯市邮政管理局、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岗位的考生,结合考核结果,经佳木斯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公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77名,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
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6日(星期六)上午6:00
地点:佳木斯市人民政府机关中心一号楼二楼大厅(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路2666号)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取消本次考试的聘用资格。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体检表个人信息页》(附件2)并如实填写,体检集合时统一上交。
2.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黑色签字笔。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至12小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清淡,避免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避免剧烈运动,勿穿着带有金属的服饰,正处于生理期的女性受检者应在进行妇检项目时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4.正处于孕期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携带正规公立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孕检佐证(例如超声报告、彩超报告、诊断书或历次孕检的相关佐证等)现场向工作人员报备,并在体检的各环节中主动告知有关医护人员或工作人员相关情况。此类受检者经报备,可在体检当天参加除X光及妇检以外其他项目的检查。
5.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550元(必须现金支付,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6.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体检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和体检纪律,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等后续环节的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体检集合时,考生应提前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关机。体检过程中以组为单位逐项进行检查,严禁擅自离队单独行动或插队扰乱体检秩序。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体检时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取得联系,若有违者按违纪处理。
咨询电话:0454-3986533
附件: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