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食堂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5周岁(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食堂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宜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食堂工作人员4名,分别是:
1、食堂男厨师1名;
2、食堂女服务员2名;
3、食堂女保洁员1名。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 报名地点 |
1 | 厨师 | 从事机关餐厅供餐菜品制作 | 1 | 1、男性,45周岁左右,持有厨师证、有多年食堂从业经验、担任过中、大型餐饮公司厨师长的可优先考虑; 2、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需值班值守; 3、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 | 项先生 | 扬州市 |
2 | 服务员 | 从事机关餐厅勤杂服务工作 | 2 | 1、女性,35周岁左右,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3、吃苦耐劳、踏实肯干,需加班; 2、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 | ||
3 | 保洁员 | 从事机关餐厅勤杂保洁工作 | 1 | 1、女性,35周岁左右,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2、吃苦耐劳、踏实肯干; 3、身体健康。 |
招聘岗位详见《公开招聘食堂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工作总体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和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结合实际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 11月7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详见《简介表》),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报名地点:蓝盾洗涤部
(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与来福巷交叉口向北80米)
联系人:项先生 电话:0514-87031813
3、报名材料:
(1)《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食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正反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相片(证件照)2张;
(5)退役军人提供证明材料(复员证或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其他专业技能方面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未按要求参加报名或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通过审查的视为报名成功,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予以告知。
(二)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
通过专业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程序,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开展为期3至5个工作日的实地操作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
通过专业技能实地操作测试,对报考人员形成综合评价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按规定执行。
在体检、考察、实地操作测试、录用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缺额的,按照综合评价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福利待遇
正式录用的食堂工作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同岗位人员待遇。
五、纪律监督
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信息填写错误无法联系、不按要求回复、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信息、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工作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如实提供报名资料,未按规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
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纪检监督部门将全程进行监督,纪检监督电话:8703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