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双师型”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管理办法》(湘生相职院发[2021]24号)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学院评审,确定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培养和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组织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84637008,84637003。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2月13日
根据学院《“双师型”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管理办法》(湘生相职院发[2021]24号)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学院评审,确定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培养和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组织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84637008,84637003。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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