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2024年发展规划,本着按需招聘,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现将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2024年拟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人,详情请看《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公益性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必备条件
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良好的医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4.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7.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三)学历及其他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相应学历证和学籍证明。
2.退伍军人不作学历要求。
(四)年龄要求
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互联网官网、医院微信订阅号等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12月20日17:30。
2.报名。凡符合招聘公告中应聘条件者,可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请扫描本公告所附《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公益性岗位应聘二维码》(附件3),按照表单要求填写并上传个人简历和应聘登记表。其中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益性岗位应聘登记表(附件2)在官网下载,个人简历要求附有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学籍证明、英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所得荣誉证书等。请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3.资格审核。医院择优筛选后发出面试通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在招聘工作的过程中,凡是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及面试
1.考核及面试时间、地点。
(1)考核及面试时间。择优筛选后电话通知,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2)考核及面试地点。详细地点以实际安排为准。
2.考核方式。采用试工方式进行考核。
3.面试环节。应聘人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个别谈话或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对应聘者政治思想表现、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必要时对历届应聘人员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察或函调。
(四)公示
应聘人员考核、面试合格,并经医院讨论决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或院内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原则上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原则上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医院发出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拟聘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当日起1个星期内与我院签署双方就业协议,并于1个月内来院报到入职。报到时须持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身份证等材料,否则不予接收并取消聘用资格。如不能在1个月内报到须提前与我院协商。未与我院协商,且未按时报到者视为放弃岗位资格。
四待遇及聘期
(一)岗位待遇
1.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2.薪酬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或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3.福利待遇参照工勤岗位执行。
(二)岗位聘期
公益性岗位属性为工勤岗位文职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医院对按期考核合格人员予以录用。医院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条件经考核合格后,视工作需要续签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包括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学历证明、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所得荣誉及反映个人实绩的其他材料。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其参加招聘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试工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事宜
具体招聘办法由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部长、江副部长、曹老师,0777-2810622。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7-2820158(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