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江山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复检)、考察,现将拟录用对象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如对拟录用对象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江山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止,共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江山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党建人事科,邮编:324100,联系电话:0570-4033838。
江山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