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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人才资格审查与考核评价公告

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人才公告》有关要求及资格初审情况,现将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本次启动3个岗位的考核评价工作。具体岗位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下午14:00-17:00。

(二)地点: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广州市天河区天强路1号)门诊楼11楼会议厅。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如果为集体户,请携带户口簿个人页原件,首页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与户主章;港澳居民无须提供此项);

3.毕业证、学位证(本科阶段起至最高学历,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6.详细的工作简历。

资格审查人员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考生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招聘单位发放《考核通知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报名系统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以下时间段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评价

(一)时间、地点以《考核通知单》为准。

(二)考核评价方式:

1.考生代表成果展示:考生介绍最能代表本人业绩能力水平的成果,成果展示材料要求请查阅报名邮箱,展示可使用幻灯片、电子文档、视频等形式。

2.考生面谈:专家委员会与考生面谈。

3.根据面谈的情况,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评分及投票。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根据合格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请考生留意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咨询电话:020-38981235,监督投诉电话:020-3898123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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