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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昌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促进西昌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市教育系统教师配置需求,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下半年使用事业编制,面向高校考核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260名、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考聘计划等详见《西昌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名额分配表》和《西昌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其中:择业期高校毕业生指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国家计划统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普通班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其中报考者与《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在企业、私立学校等已就业的报考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8.公费(免费)师范生。

9.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上午10:00时。

报名入口:http://182.141.183.67:9333/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详见《岗位表》)。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西昌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已毕业的考生所报学科必须与其《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的登记专业对口。未毕业的考生所报学科必须与其所学专业对口且报到时出具的《教师资格证》需与所学专业一致。考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上需上传JPG格式、30KB左右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报名成功后请务必记下报名号,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西昌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及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上午10: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栏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12月27日上午10:00),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也不能重新上传照片、修改报名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

1.为方便广大考生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本次招考的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分为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绵阳师范学院和西华师范大学5个资格审核点进行,考生可就近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

12月22日上午9:00至12:00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东206教室进行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缴费工作;

12月22日上午9:00至12:00在西南大学招聘大厅展位1--5号进行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缴费工作;

12月25日上午9:00至12:00在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知行楼307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缴费工作;

12月25日上午9:00至12:00在南充市西华师范大学西山片区招生就业处宣讲室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缴费工作;

12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和12月27日上午9:00至12:00在四川师范大学桃李园餐厅楼上春风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缴费工作。

(三)资格复审时应出具的手续

1.未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及以上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的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已毕业的2022、2023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毕业生)、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西昌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1份(报考考生自行打印);

3.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证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4.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核政审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违反本公告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其中报考者与《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6.考生在考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无人接听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发放《准考证》时间

12月28日下午1:00至3:00在四川师范大学桃李园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代领人员需出具代领人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五)岗位调整

1.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考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整或者取消该岗位考聘名额,具体调整方案由招聘工作组研究决定。

2.岗位调整情况将在笔试前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网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考生所缴纳的考务费用,由招聘工作组进行退费。

四、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笔试和说课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成绩计算公式:

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说课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3.笔试成绩于12月31日前在http://182.141.183.67:9333/上查询。

4.拟进入说课人员名单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二)说课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的考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说课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说课)。

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进入说课考生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同专业科目笔试考生的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时不含成绩为0分及以下人员)。

所有进入说课的考生于12月31日下午1:00至3:00在四川师范大学本部桃李园三楼招生就业处领取《说课通知书》(代领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说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说课通知书》。

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递补只进行1次。

1.说课时间及地点。说课的时间及地点详见《说课通知书》。

说课当日,说课人员凭《说课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说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说课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说课资格。由此出现的说课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说课人选。如因说课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说课人数低于规定的说课入围比例时,说课正常进行。

2.说课内容。使用教材:使用西昌市学校现行教材,由招考领导小组提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产品、纸质材料。

3.说课顺序。进入说课的人员持《说课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说课地点,临时抽签决定说课顺序;再按说课顺序提前抽取说课内容,准备4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

4.说课成绩公布。报考者的说课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说课成绩70分以下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拟聘人员确定

(一)说课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再次并列则由招聘工作组研究后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实际参加说课人数未达到说课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拟聘环节的人员,其说课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70分)。

(三)报考者的说课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说课结束后两天内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六、签订就业协议

(一)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报考幼儿园岗位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并签约,其余岗位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签约。签约时间:2024年1月4日上午9:00至12:00;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桃李园。

(二)已毕业的签订西昌市事业单位就业补充协议书,未毕业的签订其所在学校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招考单位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

(三)若规定时间前没有到达指定地点,视为放弃聘用。对聘用岗位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选岗现场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考聘岗位递补人员说课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70分)。

七、报到时间

签订《就业协议》时通知。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未及时出具者,不予报到。

八、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未达到体检标准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后在体检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递补

因拟聘用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由市教体局提出递补意见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考察考核

西昌市人社局和市教体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属使用国家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及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等另行通知。

(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申请调(流)动,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学校学科教师超缺情况进行调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者按违约年度缴纳违约金。

(三)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8万元;聘用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紧缺专业或学科大学毕业生,给予安家费2万元。安家补助按6年最低服务年限平均发放。如在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者剩余年度不再发放安家费,并按违约年度缴纳违约金。

十二、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组织,市教师发展中心具体实施,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核、体检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聘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

(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本次考核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核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核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西昌市人社局、西昌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4-3280472(市教体局)

0834-3204506(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

0834-3223354(市纪委监委)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3336031

附件:

1.西昌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名额分配表(中小学)

2.西昌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名额分配表(幼儿园)

3.西昌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

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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