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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丰区综合应急救援(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劳动合同制队员招聘公告

为提升我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执行任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13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成立区综合应急救援(专业森林消防)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统一组织考试,严格选拔择优录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区综合应急救援(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1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现实表现良好,历史政治清白,志愿从事应急救援事业;

2、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18岁以上30岁以下(1993年11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身高165cm以上,体重(身高-105)±5%,左右眼祼眼视力4.5以上;

4、具有高中(含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专业特长,可在体能测试和面试基础上加分录用(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⑴属退伍军人的加3分,服役期间获得过营级以上的嘉奖、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加2分、3分;

⑵具有两年(含两年)以上森林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加3分;

⑶具有A1、A2、A3型机动车驾驶证加2分,B1、B2型机动车驾驶证加1分;

⑷持有以下应急救援专业技能证件的分别加3分:

①挖掘机、吊车、叉车、装载机等特种车辆驾驶证,②无人机操作证,③机修、汽修、电机维修技师等以上专业技能证书,④医生、护士等以上医护专业资格证书,⑤消防员资格证,⑥建筑物坍塌(地震)救援证,⑦潜水、急流救援、声呐探测、冲锋舟驾驶等水域救援资质证书;

⑸具有全日制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分别加3分、5分。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现实表现不好、政治不清白的;

⑵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⑶有严重个人社会征信不良记录的;

⑷有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交通法规被聘用单位解聘记录的;

⑸其他不宜从事综合消防救援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包含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及录用环节。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区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股,电话0793—2638872,15907930610(卜女士)。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

3、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如实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①应聘报名表2份(见附件一);

②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退役证;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5、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七、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暂定12月30日(视天气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内容包括1000米跑步、100米跑步、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测试得分/100×25即为单项成绩,满分100分。体能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3.考生应当根据本人身体状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如有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应主动提出放弃测试。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面试

1.体能测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得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技能储备,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递补面试人员。对面试前自动放弃面试的,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

4.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因考生临时缺考等情况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同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5.由于本次招聘为多人同一岗位,参照行业相关标准,如需多个面试室时,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7.成绩计算(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体测成绩×70%+面试成绩×30%+特长加分。(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3)若总成绩相同,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九、体检、考察政审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对象,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2.体检工作参照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3.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自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

4.有以下病症之一者,不予录用:

⑴有吸毒、精神疾病、癫痫等既往病史的,

⑵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

⑶有口吃、纹身(裸露皮肤纹身超3CM)、色觉异常、重度平跖足、肢体残疾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5.考察政审: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个人征信等方面,重点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6.若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十、公示及录用

1.公示。体检和考察政审均合格的考生,经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按规定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手续由广丰区综合应急救援(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办理。拟录用人员须按通知的规定时间到相应岗位报到,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试用期间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录用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4.因体检、考察政审和试用期内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考生有效分数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十一、试用期及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

1、区综合应急救援(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招聘人员工资福利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伙食费和被装费、保险福利等组成,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保障。招聘人员均为劳动合同制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送相关部门备案,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2、试用期内工资3600元/月,正式录用后5300元/月(基本工资4500元/月+高危补助800/月),基础工资按规定晋级,依规缴纳“五险一金”,具体按照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执行。

十二、日常管理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合同制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合同制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13号)》执行。

2、区应急管理局对合同制队员进行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重点开展森林防灭火等综合性应急救援业务学习、培训和演练。

3、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对表现优异的依法依规予以奖励并优先续签劳动合同,对不服从管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其他

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广丰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报名表

2、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1、2).docx">2023年广丰区综合应急救援(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劳动合同制队员招聘工作方案(附件1、2).docx

广丰区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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