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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安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辅警招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乐山市公安局2023年第四季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上午8:30。

集合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红会医院)食堂门口(市中区新村街69号)。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乐山市公安局2023年第四季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三、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经体能测试合格,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名单详见附件)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以上证件材料均为原件)、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点名。未按要求参加点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后果自行负责。

2、体检期间,不得有无关人员陪同和跟随。违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体检资格。

3、请考生近期注意生活规律和饮食,体检前三天注意请勿进食油腻食物和饮酒(同时体检前一天勿吃猪血、鸡血);体检前一天晚上八点后不宜再进餐(可饮水),保证睡眠,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波动,以保证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参加眼压、眼底、裂隙灯检查项目,请勿戴隐形眼镜,如戴隐形眼镜请自备眼药水、镜盒、框架眼镜。

4、考生自带体检费用500元(请务必准备现金),由医院按实收取,体检时统一交体检机构。

5、体检当日考生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乐山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电话:2499205)。

附件:乐山市公安局2023年第四季度辅警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乐山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体检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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