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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礼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缓解基层警力不足问题,根据《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陇南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和《陇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礼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基层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107名(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切实将品德好、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招聘为辅警协助从事公安工作。

二、招聘计划

礼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及已在礼县公安局从事临时性岗位工作人员中公开招聘辅警107名,其中面向社会招聘72名(男性67名,女性5名),面向礼县公安局现有临聘人员招聘35名(男女不限)。截止2023年12月15日前在礼县公安局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计划简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热爱公安事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工作纪律,保守警务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面貌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4.8及以上;

4.具有礼县户籍(2023年11月23日前迁入),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政法、公安院校毕业生,礼县籍退役军人。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礼县籍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专业不限;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5日至2005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厘米。

(三)面向礼县公安局现有临时性岗位人员招聘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2.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家庭主要成员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4.弄虚作假,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5.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6.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患有重大疾病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加分条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中符合条件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笔试成绩加1分;

2.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分;

3.目前在礼县公安局从事公安工作的临聘人员,按照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满5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工作满10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工作满15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工作满20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4分;工作满25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4.2019年以来,在县公安局从事过和正在从事公安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工作年限满2年及以上的笔试成绩加2分,未满2年的加1分;

加分不累计计算,按照最高加分项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超过100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礼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派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下午18:00。

报名地点:礼县人社局一楼大厅(礼县城关镇南城社区崂山西路7号)。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计划简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填写《礼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供3张彩色蓝底小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由应聘人员粘贴到报名登记表上,另外2张由应聘人员在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后交至报名处留存)。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在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核同步进行,现场测量身高、视力等,考生现场在资格审核表及身高等检测表上签字确认。

3.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缴纳报名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4.领取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在礼县人社大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等环节使用。

5.有关要求。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申请中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提交的证书、证件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因误报、错报、虚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所列为准。

2.携带证件:应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面试

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1:2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现场抽取号码牌,按照抽取的顺序依次参加面试,面试现场考生不得报出任何个人信息,只报出抽取的号码,具体听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携带证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60%+面试成绩×40% 。

(五)体能测评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甘肃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详见附件2)组织进行,内容为25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3个项目。测评中,25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的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七)考察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政审不合格者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则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未通过产生的空缺,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聘用管理及保障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合同制人员,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按照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转发省公安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服装装备、“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基本工资确定为28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以上各项工资额度,可根据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适当调整增资。

(二)聘用人员在经过岗前培训之后由公安局安排岗位开始上岗试用,同时配发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装备和服装。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并收回配发的装备及服装。

(三)聘用后的考核由礼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相关制度的一律解除聘用关系;在聘用期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并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解除聘用关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在“礼县人社局”“礼县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未尽事宜由礼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部门及电话:

礼县纪委监委:0939--4428944

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礼县人社局:0939--4479319

礼县公安局:0939—4421141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9—3261678(上午9:00-12:00,下午2:30—18:00)

附件:

1.礼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

2.甘肃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

礼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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