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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汽车驾驶员1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征信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保密意识强,能适应驾驶员弹性工作时间;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2月及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2月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不良嗜好,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工作的疾病。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聘)、开除的;

(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5)有其他不适合从事驾驶员工作的情形。

(二)专业要求。持有C1及以上驾照,具有5年以上驾龄,熟悉《交通安全法规》,熟悉交通路况,爱护车辆,具有日常车辆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无危险驾驶记录;能够因工作需要夜间出勤或临时加班;同等条件下具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工作经历或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2日。

2.报名地点: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6号5号楼A区217房间)。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及与聘用岗位有关的退役军人、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蓝色渐变底),《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打印件一式三份。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二)考试

采取面试+技能测试的方式(技能测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应变能力以及服务意识、工作态度、举止仪表等。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车辆驾驶技能。面试和技能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由下一名次递补。

1.面试: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相关工作面试考核,由考聘组综合评定,选出前2名应聘者进入第二轮技能测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对通过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车辆驾驶技能考核。

(三)体检

1.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且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行承担。

2.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政审

政审工作主要审查拟聘用对象的基本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政审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聘用

本次招聘的临聘人员与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年度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包括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劳动关系,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工资按照转正后工资标准的80%执行。试用期满后参照相关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不再签订用工合同,因社保缴费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二)报名人员如有相关问题可致电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李诗梅,咨询电话:0816-2213373。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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