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强化禁毒专业化队伍建设,助推禁毒工作常态化开展,根据《巧家县关于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1名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禁毒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中师、中技);
3.户籍要求:限药山镇本地户籍报名;
4.有一定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熟悉电脑操作,会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虽不统一进行笔试、面试,但对本点规定的能力应组织测试);
5.男,年龄18至45周岁(1978年10月1日至2005年10月1日出生),身高在165厘米以上;女,年龄18至40周岁(1983年10月1日至2005年10月1日出生),身高在155厘米以上;
6.退伍军人、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条件人员、有驾驶证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治安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5.被其他用人单位辞退过的人员;
6.有纹身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地点:药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0870-7442016)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
(二)报名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曾任村干部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办)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需提供原件及2份复印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合格报考者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2份复印件(查原件收复印件)。
2.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
3.社区戒毒(康复)专干招聘报名表2份。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
由巧家县药山派出所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及其他
按照招聘条件开展招聘,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进行递补。
三、薪酬福利工资待遇
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合计保障每人每月2800元的标准予以发放,并购买社会保险(不含住房公积金)。
四、签订聘用合同书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实行一年一聘制,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聘用。
附件:
药山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药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
原标题:药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社区戒毒 (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fYSQQArBmztP0J674uGI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