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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面试和直接考核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南京海关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面试和直接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和直接考核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和直接考核确认

请进入面试、直接考核的考生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或直接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hgsydwzp@163.com,发送完毕后请在工作日时间进行电话确认。

(二)确认参加面试或直接考核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岗位代码)” 或“XXX确认参加直接考核(招聘单位+岗位代码)”。电子邮件附件为《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或《确认参加直接考核声明》(内容样式见附件2),以及资格复审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具体要求见本公告第四部分)。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或直接考核资格。

三、放弃面试或直接考核的处理

放弃面试或直接考核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或《放弃直接考核资格声明》(内容样式见附件3),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于2023年10月9日12:00前发送扫描件至hgsydwzp@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XXX放弃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岗位代码)” 或“XXX放弃直接考核资格(招聘单位+岗位代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报上级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和现场审核

(一)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hgsydwzp@163.com。扫描件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每份文件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01+张某某+身份证),所有文件统一放入“XXX资格复审材料(招聘单位+岗位代码)”的文件夹内,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后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准考证(直接考核无需提供)。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 招聘岗位要求对象为2023年毕业生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档案存放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内容样式见附件4)。

6.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提供有困难的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7.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劳动(或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招聘岗位有相关领域工作要求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面试或直接考核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面试或直接考核前还将进行现场审核,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二)现场审核。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10月14日上午8:30至下午2点携带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及招聘岗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请参加直接考核的考生于2023年10月20日上午8:30至下午2点携带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及招聘岗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并领取直接考核通知书。

现场审核地点:南京海关中华路办公区(南京市中华路99号)2楼会议室。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现场审核结果的,或未按规定参加现场审核的,均取消面试或直接考核资格。如对现场审核有异议,须当场向负责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五、面试和直接考核安排

(一)面试。

时间:2023年10月15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地点:南京。

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直接考核。

时间:2023年10月21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地点:南京。

具体要求详见直接考核通知书。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综合能力素质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直接考核成绩×10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招聘主管部门在面试、直接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直接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

(三)体检。

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

招聘单位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海关官方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025-84476345,025-84476346(工作日时间:8:45-11:30,13:45-17:00)

hgsydwzp@163.com(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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