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通过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1名(第四批)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报到相关事项
(一)报到时间:以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到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按要求报到且未提前告知单位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有以下情况的,纳入求职不诚信管理:
1.填报虚假信息的;
2.无故缺席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招聘环节且未事前告知的;
3.在试用期期间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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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