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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资格复审(第二批次)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资格复审(第二批次)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23年在“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完成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报名通过初审,提交过《“金凤凰”申报审核表》,且未参加学校组织的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第一批次考核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要求

1.时间:2023年11月3日9:00-11:00。

2.地点: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浦口校区办公楼A218,江北新区珍珠南路65号。

3.要求:资格复审在考核前进行,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材料证明毕业后未参加过工作。

(4)社会人员须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清单等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任职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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