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于城镇基层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公益岗位)招聘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下列2名考生为拟录用对象,现予以公示。
岗位 | 姓名 |
岗位1 | 程远好 |
岗位2 | 钱晨晨 |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海盐县于城镇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73-86455431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