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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后勤队伍建设,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更好服务机关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公开招聘、择优录聘”原则,统一实行劳务派遣。

2、工作时间采用国家标准工作制,驾驶员工作时间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按月考评。

二、招聘岗位

1、大餐厅服务员4名;

2、食堂厨师4名;

3、食堂采购1名;

4、A1照驾驶员1名;

5、会务服务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大餐厅服务员:

1、女性,年龄18-4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二)食堂厨师:

1、年龄25-45周岁,男性厨师取得厨师证书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2、具有三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取得厨师证书优先;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三)食堂采购:

1、年龄25-45周岁,高中(含职高类)以上文化程度;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四)A1照驾驶员:

1.年龄20--50周岁;

2.高中(含职高类)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必须取得驾照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5.退伍军人优先录用,特别优秀者,另行商定。

(五)会务服务员:

1.年龄18--30周岁之间,女性,形象气质佳;

2.身高164cm--168cm之间,身体健康;

3.高中(含职高类)以上学历,会务服务相关专业毕业优先;

4.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

5.特别优秀者或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四、福利待遇

聘用后,按照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落实工资待遇及相关福利保障,具体根据岗位确定。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步骤进行。

1、资格审查。根据招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表,查阅相关档案,对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根据综合面试成绩结果确定是否录聘,具体时间、地点另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3、体检。根据面试和综合成绩情况,按拟聘用计划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凡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报名地点和时间

1、报名地点: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事室(东港昌正街169号1号楼4楼403室);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联系电话:3812233;

4、提交资料:个人履历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个人征信、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及电话号码联系方式;

上述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录聘资格。

七、试用期规定

招聘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解聘:

1、现实表现不好的;

2、不服从管理,有违反中心规章制度的;

3、发现有不适合招聘工作岗位的问题的。

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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