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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现向办公室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任职要求: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及管理,具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知识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无违法乱纪行为;4.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行政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二)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为保育员招聘对象:1.钦州市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5.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任职要求: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及管理,能吃苦耐劳,具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知识和能力以及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团队合作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无违法乱纪行为;4.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45周岁、户籍不限,持有保育员证、健康证,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5.主要工作:热爱幼儿,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对待幼儿富有爱心、关心、耐心、细心,服从岗位工作安排;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二、招聘方式、程序(一)招聘方式本次招聘办公室人员及保育员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二)招聘程序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请填写报名表并复印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办公室工作人员或公益性岗位(保育员)”。应聘办公室工作人员邮箱:qzscl_bgs@gxdpf.org.cn, 联系电话:0777-5985766,联系人:覃布;应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保育员)邮箱:qzkfzx@163.com,联系电话:0777—5985768,联系人:黄青裕。2.面试:应聘人员面试由市残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本人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聘人员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3.体检: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应聘人员面试表现递补。4.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考核及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三、聘用方式及薪酬(一)本次招聘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规定购买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安排食宿。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对应岗位相关工资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钦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钦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钦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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