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是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产新品种繁育、育种、水产养殖技术,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环境、资源保护,水产病害防治及水产品加工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等职责。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素质、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参加2023年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已进入体检、政审等拟录用环节的人员请勿再次报名);
4、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上海市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第三轮公开招聘简章》。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14:00,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请填写《上海市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第三轮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并同时提供笔试成绩系统截图(png、jpg、pdf等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相关信息页(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外省市户籍)、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等)的相关材料统一压缩发送至邮箱:zzrsk265@vip.126.com。邮件主题请写明:应聘岗位名称 应聘人员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特别告知: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二)笔试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不安排公共科目笔试。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全市统一笔试的分数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请保持通信设备畅通。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面试时需进行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体检合格者,由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备案
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zzrsk265@vip.126.com
联系人:诸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021-65483215转632、697
监督电话:021-23119602
上海市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2023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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