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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开展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学院教职工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第四轮岗位聘期考核结果,负责申报教授四级及以下岗位的评审,申请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系列)、管理岗为、工勤技能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职级聘用推荐。

申请晋升教授三级岗由学校职能部门负责。

二、工作安排

1.11月3日,学院动员部署,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

2.11月5日前所有人员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专任教师:请填写《扬州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1)和《扬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汇总表》(附件3)。申请晋聘教授三级人员另需填写《扬州大学申请晋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评审简表》(附件2),申请晋聘教授三级人员须附业绩成果纸质材 ),个人业绩成果证明材均须报相应职能部门审核(申报人员自行到相关部门完成审核)。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请填写《扬州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 1)和《扬州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汇总表》(附件 4)。申请晋聘高等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附业绩成果纸质材料,个人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均须报相应职能部门审核(申报人员自行到相关部门完成审核)。

管理人员:请填写《扬州大学管理(职员)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 5)、《扬州大学管理(职员)岗位聘用申请汇总表》(附件 6),管理七级、八级职员职级晋升工作同步开展,申请晋升的人员在附件5 中选择“晋升”,其他人员选择“平级”。

专职辅导员:请同时填写《扬州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 1)、《扬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汇总表》(附件 3)、《扬州大学辅导员职级聘用申请表》(附件 7)和《扬州大学辅导员职级聘用申请汇总表》(附件 8)。辅导员三级、四级岗位职级晋升工作同步开展,申请晋升的人员在附件 7 中选择“晋升”,其他人员选择“平级”。获聘辅导员一级至五级岗位职级对应五级至九级管理岗位职员职级。

工勤技能人员:请按照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填写《扬州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 9)和《扬州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汇总表》(附件 10)。

材料报送要求:所有人员提交附件 1、2、3、4、5、6、7、8、9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至教研室主任处,附件2、3、4、6、8、10相关电子材料(如有多文件提交以姓名命名的压缩包)至网盘(https://pan.yzu.edu.cn/collection/3fa5ebeb05f659852430d9cc0756ab76)。

3.11月6-8日,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评审确定教授四级及以下岗位的聘用方案,推荐实验系列、工勤技术系列岗位聘用。

4.11月8-10日,聘用方案公示;报学校人事处。

5.11月11日后,学校组织教授三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辅导员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评审;按学校规定的聘期目标任务标准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和聘期目标任务书。目标任务详见《扬州大学第五轮岗位聘期目标任务》(附件 11)。

三、相关文件

1.扬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扬大委〔2018〕55号)

2.扬州大学关于开展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扬大人事[2023]41号 )

3.化学化工学院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实施办法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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