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三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若考生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不在泰顺的,须先将档案转回泰顺,无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的,原则上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公示期间,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科室: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67595516,电子邮箱:530999700@qq.com)。
三、如有拟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出。
附件:2023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三批).docx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