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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递补体检的通知

根据《2023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公告》和《2023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总成绩公示及体检安排的通知》有关规定,根据公告中递补原则“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该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的要求,现将颜玉红1名递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一、递补体检人员

递补体检的人员为《2023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附表)中“备注”栏标示为“递补体检”的考生。

二、递补体检时间

递补体检的考生务于2023年11月10日8:20前持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体检费360元,在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宁市城中区互助巷3号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外科大楼A区5楼)体检中心门前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它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至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体检当天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勿佩戴隐形眼镜,勿佩戴首饰。为便于体检,请穿着较为宽松的衣装,女性勿着连衣裙、连裤袜。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9.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允许家属陪同跟随、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结果将在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青海卫生人才”服务号、“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和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联系电话:0971-6163859

监督电话:0971—6163859传真:0971—6250828

来信地址: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52号)

附件:2023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

2023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招考单位

职位名称

招聘人数

体检结果

备注

1

张志祥

100148101855

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感染性疾病科医生

1

放弃


2

颜玉红

100148100294

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感染性疾病科医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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