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安特警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公务员局、浙江省公安厅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招录计划共85名(详见附件1),具体的招录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请于2023年11月3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www.zj.gov.cn)
浙江组织工作网(www.zjzzgz.gov.cn)
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www.csjgwy.com)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gat.zj.gov.cn)
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军警技能职位:1.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特战部队或武警反恐部门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军人;2.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3.公安院校特警类、指挥与战术类专业毕业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4.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毕业生;5.曾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普通高校毕业生;6.2019年以来在世界性赛事(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世青赛或青奥会)、亚洲洲际赛事(亚运会、亚洲杯、亚锦赛)、国家级赛事(全运会、锦标赛、冠军赛)获前8名成绩的人员。
无人机职位:1.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以下专业类之一:力学、机械、电子信息、自动化、计算机、航空航天、兵器、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2)其他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毕业生,具备以下证书或执照之一:①国家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航空航天模型运动员或无线电测向运动员证书;②中国航空运动协会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遥控模型航空器)初级及以上飞行员执照;③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视距内及以上等级无人机驾驶员执照;④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证。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毕业生:(1)国家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航空航天模型运动员或无线电测向运动员证书;(2)中国航空运动协会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遥控模型航空器)中级飞行员及以上执照;(3)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中型及以上无人机操控员教员等级执照;(4)2019年以来在国家级及以上赛事(世界机器人大赛、全国无人机创新技能大赛、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等无人机相关领域赛事)获前6名或二等奖及以上成绩的人员。上述条件均需提供证书、执照或证明材料。
排爆职位:1.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搜排爆、爆破专业岗位3年以上,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军人专业技能鉴定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或具有解放军或武警部队院校相关专业证书;2.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参加军以上爆破专业比武获前3名的退役军人;3.普通高校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专业、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专业毕业生;4.具有公安部颁发的排爆资格证书或初(D)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擒拿格斗职位:曾获拳击、摔跤、中国式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武术散打专业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或上述专业2019年以来在世界性赛事(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世青赛或青奥会)、亚洲洲际赛事(亚运会、亚洲杯、亚锦赛)、国家级赛事(全运会、锦标赛、冠军赛)获前8名成绩的人员。
(二)招录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招录对象相关条件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军警技能、擒拿格斗职位年龄在18-25周岁(199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无人机、排爆职位年龄在18-28周岁(1994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军警技能、擒拿格斗职位国家健将级(武英级)称号运动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3.户籍不限。
4.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其中排爆职位要求双侧矫正视力均5.0及以上,其他职位要求双侧裸眼视力均4.8及以上。
5.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组织体能测评,其中相关职位专业技能测试已有3000米徒手跑项目的,不再组织1000米跑项目测评。
三、报考程序
2024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警与公务员四级联考同步进行,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报考,不得兼报。具体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11月13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11月15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gwy.zjks.gov.cn)。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1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名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省级公安机关对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11月2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7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765,传真:0571-88396652,邮箱:zjks01@126.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录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录计划。相关报考人员可按规定改报。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4日9时-12月10日17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满分为100分。
所有人员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
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和
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时间为:
12月9日:9:00-9:50 《心理测评》
12月10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工作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专业技能测试由省级公安机关负责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部队退役人员还要求提供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
(二)体能测评
测评科目为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其中男子要求纵跳摸高≥2.65米、10米×4往返跑≤13"1,女子要求纵跳摸高≥2.30米、10米×4往返跑≤14"1。无人机操控职位须同时测试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男子要求1000米跑≤4′25",女子要求800米跑≤4′20"。所测科目均达标者取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按照军警技能、无人机、排爆、擒拿格斗4个职位分别组织开展,其中军警技能职位男子测试科目为3000米徒手跑和特警330米障碍跑,女子测试科目为800米徒手跑和立定三级蛙跳;无人机操控职位测试科目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排爆职位测试科目为3000米徒手跑和现场操作;擒拿格斗职位男子测试科目为3000米徒手跑和立定三级蛙跳,女子测试科目为800米徒手跑和立定三级蛙跳。(详见附件2)
每个测试科目总分均为100分,任何一项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者即取消面试资格。
公安机关提供特警330米障碍跑训练场地(详见附件3),军警技能职位报考人员可按需选择场地进行训练。
六、计算考试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30%、专业技能成绩占70%合成考试成绩。若考试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专业技能各科目成绩之和)÷2×70%。
七、面试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相应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录用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试成绩再相等,以专业技能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考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招录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1:2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可按总成绩顺序递补。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报考人员对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省公安厅巡特警总队联系,电话:0571-87287121。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省公务员局发布的《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执行。
浙江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公安厅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