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扬人社﹝2021﹞52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招聘、面试等程序,确定许志鹏就业困难人员拟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11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87352253
扬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3日
根据《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扬人社﹝2021﹞52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招聘、面试等程序,确定许志鹏就业困难人员拟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11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87352253
扬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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