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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宁海县名优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校、幼儿园,局直属学校(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加强“奖教惠师”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4〕17号)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宁波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年度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22〕282号)要求,结合县人大《关于做好2022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对奖教惠师工程项目的绩效评价反馈问题,现将2023年宁海县名优教师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宁海县名优教师是指2021年评上的宁海县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名教师、名班主任和名校长;宁波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优秀双师型教师、名教师、名班主任、专业首席教师,宁波市骨干校长和名校长,浙江省特级教师以及带徒的教研员。各类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名教师、名班主任和名校长必须是在本县中小学(幼儿园)及教科研训机构任职的教师,已调离上述单位但仍在教育系统工作以及因教学岗位调整等与之前申报学科(班主任)不符的骨干教师,暂缓参加年度考核,并保留原荣誉称号,如重新调回教学一线、重新从事原申报学科(班主任)的骨干教师,可申请继续参加年度考核。因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影响,可申请不参加年度考核,保留原荣誉称号。

2.名优教师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已经做了修订,详见附件1、2、7和9。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70-79分的为中等,60-69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浙江省特级教师、宁波市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宁波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校长、骨干班主任)、宁海县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宁海县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年度考核优秀的奖金分别为6万元、4万元、2.5万元、0.8万元和0.4万元,年度考核良好、中等的奖金分别按照优秀奖金的80%、50%计算,合格及以下等第不发考核奖金。取消在农村任教的名优教师考核奖金的翻倍支持政策。

3.所有名优教师本人填写相对应的宁海县名优教师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经学校审核公示后,将年度考核表、学校审核表、汇总表和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于11月10日前交县名师名校长工作站。

4.各乡镇(街道)学校、直属学校(单位)组织对本单位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材料进行审核验印和评分,在复印件上签署“复自原件,确保无误”并审核人签名。

5.所有考核材料逾期不交视作主动放弃考核,取消相应待遇。

6.11月10日开始由县工作站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并公示结果。

7.2022年度考核时间跨度从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联系人:胡翔宇,联系电话:65578576。

附件:

1.宁海县名优教师(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表

2.宁海县名优教师(教科研人员)年度考核表

3.宁海县名优教师(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学校审核表

4.宁海县名优教师(教科研人员)年度考核学校审核表

5.宁海县名优教师(中小学教师)考核汇总表

6.宁海县名优教师(教科研人员)考核汇总表

7.宁海县名优校长(含市级名优校长)年度考核表

8.宁海县名优校长(含市级名优校长)年度考核学校审核表

9.宁海县名优班主任(含市级名优班主任)年度考核表

10.宁海县名优班主任(含市级名优班主任)年度考核学校审核表

11.粘贴册

12.材料袋封面

宁海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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